| 问题 | 分支机构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支机构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具体规定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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