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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差异之处如下: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归类为“人资两合公司”。
该类型的公司包含了资本合作以及股东间的高度信赖及合作关系;
反观股份有限公司,则完全属于资合性质的公司,仅体现为股东的资金投入和结合。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员自行筹备资金,不可面向社会公众大规模募集资金,同时亦不得发行股票或实现股市上市。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可采用类似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方法外,还能向广大公众广泛筹集资金并实现股市上市融资,尽管此过程略显繁琐。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规定其股东人数应当在两人至五十人性范围内,而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方面则无上限约束。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之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存在一定的限制,须经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进行,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这方面享有更大的权利,他们对外出资并无任何限制且可以随意转让股权。
此外,就组织结构设置的规范化程度而言,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更加简洁灵活,可透过制定公司章程来明确组织架构,例如可以只设董事长、监事各一人而无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相较之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更为严格,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且需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对于已经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股东人数较多,流动性较大,因此需要向社会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
回溯到最重要的特性上,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股东仅需依据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份额来负责,而公司则需要以其所有资本来为公司之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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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