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分立后业绩算谁的 | 
| 分类 | 公司经营-改制重组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只对企业重组、分立后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予以认可;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以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作为代表。公司吸收合并之后,能用之前的业绩和资质投标。 
吸收合并,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沿用自己的名称,所以资质与业绩都不会对以后的投标造成障碍。 吸收合并后,可以使用合并后的业绩投标 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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