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定责最迟多久定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部门在现场调查完毕后的十天时间里,会着手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等工作,那么就得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明确的那一天起算,往后推五天的时间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倘若有特殊情况出现,只要经过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将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延长五天。 另外,对于那些逃逸的交通事故,在还没有侦破之前,如果受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在接到该当事人书面申请后的十天内制作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要及时送达给受害的一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车祸的定责工作通常会在10至15天内完成。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定责的时间就可能会有所延长。 比如检验、鉴定等工作花费的时间超出预期,或者是因为案件的复杂性需要额外的时间来处理等,都可能导致定责时间延长。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交通部门现场调查完毕。但因车辆受损情况需进行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出来后第五天,交通部门尚未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朱认为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定责,双方就定责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规定,涉及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确之日起五天内制作认定书,交通部门未按时完成存在程序瑕疵。 2、若存在特殊情况,经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五天,若不存在特殊情况,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定责工作,保障当事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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