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超过3天后能打官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大多数情形下,当事故认定书超过3天之后,依然是可以进行打官司这一行为的。
事故认定书实际上只是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极为重要的证据当中的一个罢了,它并非是起诉的绝对必须要先满足的条件。 在交通事故的范畴里,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存在不同的看法,那么他们能够在接收到认定书的那一天起的3天之内,向更高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申请复核。 要是没有去申请复核,又或者是经过复核之后依旧还是有异议,这都不会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阻碍。 不过,诉讼时效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3年的时间,这个时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的。 所以,尽管事故认定书超过了3天依旧可以去起诉,但是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的相关事宜,千万不能因为疏忽而超过了时效,进而丧失了能够胜诉的权利。 总而言之,事故认定书超过3天之后是可以打官司的,不过必须要高度重视其中的相关时效规定,避免出现因时效问题而导致不利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小朱超过3天未对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且认为小李应负主要责任,便向法院起诉小李。小李辩称小朱起诉已超事故认定书3天复核期不应受理。小朱称事故认定书超3天仍可起诉且未超3年诉讼时效。 案情分析: 1、事故认定书超3天后仍可起诉,它只是重要证据之一,并非起诉前置条件。 2、小朱虽超过3天未复核事故认定书,但只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起诉就符合规定,法院应受理小朱起诉,而不应以超3天复核期为由拒绝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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