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处理事故最多几天定责小刮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警在处理小刮擦事故时,有明确的定责时间规定。
从现场展开调查那一天开始算,一般情况下要在10日内确定责任。 要是其中涉及到检验、鉴定等工作,那么就得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再往后推5天,交警就应当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如果事故当事人出现了逃逸行为,这就导致现场发生了变动,证据也随之灭失。 在这种情况下,交警在成功查获逃逸人之后的10日内,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同样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也是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来制作该认定书。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定责时间还可以再延长5天。 总之,交警处理小刮擦事故定责的时间通常是10天,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适当进行延长。 这一系列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够公正、准确、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小刮擦事故,交警小胡前来处理。小朱认为小胡应10日内定责,但小胡称需检验鉴定,要在结论确定起5日后定责。小朱怀疑小胡故意拖延,小胡表示这符合规定。且若小朱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查获小朱后10日内定责,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5日。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若事故无需检验鉴定,交警应10日内定责,小朱的怀疑有一定合理性。 2、若涉及检验鉴定,小胡在结论确定起5日后定责是符合规定的,小朱应理解规定内容。 3、若存在逃逸情况,定责时间规定又有不同,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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