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交通事故车被扣多久可以去提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中,从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五天的时间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然而,要是经过通知之后,当事人在三十天之后还是没有去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然没有领取的话,那么对于扣留的车辆就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当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时,一般来说检验、鉴定所花费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三十天。 要是情况比较复杂,经过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之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天。 不过,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四十天。 所以,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扣留的总时长是不会超过85天的,这里面包含30天的检验鉴定时间以及5天的通知领取时间。 但实际情况中,因为各地交管部门有着不同的规定,并且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也各不相同,所以具体的车辆扣留时长可能会有所差异。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交管部门通知小朱领取被扣车辆等物品,但小朱30天后仍未领取,公告三个月后依旧未领。小朱认为当地交管部门车辆扣留时长不符合规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通知后30日未领且公告3个月未领,扣留车辆可依法处理。 2、正常情况下车辆扣留总时长不超85天,但各地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会使时长有差异,需综合判断当地交管部门行为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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