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签字后可以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在事故认定完成并签字后,若当事人对该认定结果存在异议,那么其有权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复议。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当事人在接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此复核申请需要明确地载明复核的请求、相应的理由以及主要的证据等内容。 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五天内,将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1、只要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该诉讼已被法院受理,那么复核申请就不予受理。 2、若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复核申请也不会被受理。 3、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其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4、当车辆是在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时所发生的事故,同样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小朱签字。但小朱对认定结果不满,在签字后的第三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写明了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而小李认为小朱的事故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应被受理复核申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规定的三天内提交复核申请,符合程序要求。 2、若小朱的事故如小李所说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复核申请不应被受理,应书面通知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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