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法院伤残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法院进行伤残鉴定的费用一开始是由申请做鉴定的那一方先垫付的。
等案件审理结束后,这笔费用是由败诉的那一方来承担的。 要是双方在事故中都有责任,那就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担鉴定费用。 在整个诉讼的过程里,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形去判定到底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 不过,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故意拖延时间,或者拒绝配合做鉴定等这些原因,导致鉴定没办法按时进行或者延迟进行,那么由此而额外产生的费用就应该由肇事方来承担。 因此,当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得去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诉讼的程序,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是对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有不同意见,是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来的,然后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后申请伤残鉴定,先垫付了鉴定费用。案件审理时,双方对鉴定费用的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全部费用,小李则称双方都有责任应按比例分担。且小李曾有拖延时间、不配合鉴定情况,导致产生额外费用。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若无特殊情况,若一方败诉则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双方有责任按比例分担。 2、因小李存在拖延、不配合情况,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小李承担。小朱垫付的正常鉴定费用,法院应根据双方责任判定承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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