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人需要垫付医疗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法律层面并没有硬性要求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后,其中一方必须预先支付医疗费用。
①倘若肇事车辆事先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那么当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其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进行垫付。 商业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外,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 ②要是肇事方主动选择垫付医疗费用,这完全是出于其自身的意愿行为,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这笔垫付的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③倘若受害方面临经济上的困难,那么他可以与肇事方进行友好协商,请求肇事方垫付部分医疗费用。 此外,受害方还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进行垫付,不过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像肇事车辆逃逸等情况。 总之,是否决定垫付医疗费用主要取决于各方的意愿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必须要进行垫付的条款。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小朱拒绝垫付小李医疗费用,小李经济困难,要求小朱垫付遭拒,且不符合申请救助基金条件,双方就垫付费用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交强险对第三方在限额内赔偿,商业三者险对超出交强险部分赔偿。 2、小朱拒绝垫付不违反法律规定,垫付属自愿行为,后续理赔时垫付费用可按规定结算。 3、小李不符合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无法通过此途径获得垫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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