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碰到人了保险赔了还要自己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后,一般就不用自己再额外掏钱赔偿。
不过呢,这里面有一些特殊的情形。 比如说,保险赔付的额度没办法把全部的损失都覆盖住,那超出的那部分就有可能得自己来承担。 要是碰到的是在交强险范围之内的损失呢,交强险会先把这部分钱赔付了,要是还超出了,那就得按照商业险的约定来处理。 要是发生的交通事故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那保险公司可不会给赔偿哦,这种情况下就得自己承担所有的损失。 另外,要是在事故当中存在没有按照规定使用保险标志之类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行为,保险公司很可能就会相应地扣减应该赔偿的金额,要是扣完之后还不够,那不够的部分就得自己去赔付。 总而言之呢,到底还需不需要自己赔偿,一定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后,仍有部分损失未覆盖。且小朱在事故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标志的行为,保险公司扣减赔偿金额后仍有缺口,就超出及缺口部分是否该小朱自掏腰包赔偿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保险赔付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超出部分按规定可能需小朱自行承担。如交强险赔付后仍有超出,应按商业险约定处理。 2、若事故是小朱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赔,所有损失由小朱自己承担。 3、小朱存在违反保险合同约定行为,保险公司扣减赔偿金额后不足部分,需小朱自行赔付。具体要依据事故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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