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理赔有时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汽车保险的理赔业务,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定时效性的制约因素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家保险公司以及各类保险项目之间都存在差异性,因此在时效性方面的具体规定亦会有所区别。 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保险车辆在遭遇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必须要在出险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迅速通知保险人。若未在此时间段内及时报案,则保险公司将有权依据依法依规的权利和程序,对超出上述时限的报案申请予以拒绝赔偿。 此外,当保险人接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后,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展开核定工作。对于事故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例,保险人也需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核定工作。一旦保险公司经过核定确认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便须在达成赔偿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反之,如果发现事故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同样需要在核定结果公布后的3个自然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详细阐述拒赔理由。通常而言,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领取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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