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人为的是不是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您的爱车遭受了第三者恶意破坏,那么很不幸地告诉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无法为您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车辆明显显示为第三者故意所为,而并非因交通碰撞等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害,那么该事件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相应的承保公司将会拒绝承担赔付职责。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立即向警方报案,然后直接联系肇事方,要求其进行赔偿。警方将会依据损失程度、实际状况以及具体情节,来判定主要责任方及赔偿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 1.事故发生之后,在未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必要措施的前提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 2.在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 3.在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处于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等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5.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 7.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没有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授权的驾驶人员驾驶被保险车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