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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不认全责不赔偿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乘客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无辜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财物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据法定程序,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合理补偿。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考虑当事人应负的责任轻重,而只需按照法定规定,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第二点则强调指出,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蓄意为之所引发,那么保险公司将对此类损失不予赔偿。
至于第三点,其内容为: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应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并且在事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一)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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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7: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