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撞死人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保者在酒后驾车时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范围内,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进行相应补偿,然而对于受害人所面临的财产损失,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项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确保受害人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进而从实质上有效地维护广大第三方人员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明确了由肇事者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赋予了保险公司在履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的权利,这充分体现了交强险的公益性质以及非盈利特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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