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车主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车辆已购置相应保险,您可同时向车主、驾驶员以及负责该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首先应由承接该保单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率先进行赔付,如仍存在缺口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剩余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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