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保险不赔第三者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问题上,有两大类情况属于其无法承担的范畴。首先是交强险的部分免赔事项,具体来说包括:(1)驾驶人员尚未获得有效驾照或饮酒过量导致的意外事故;(2)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3)被保险人故意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等。其次则是商业第三者险的免赔范围,这主要包括:(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2)其他条款规定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所负责赔偿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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