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营运损失费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拒赔营运损失费,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事宜上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时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被保险人需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状。在购买机动车辆的过程中,所有车主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未按规定购买此项保险,则车辆将无法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更无法合法地上路行驶。一旦缴纳了该项保险费用,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通常会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以涉及营运拒赔怎么诉讼》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