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人伤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后,该等主体应尽速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且其时限不可超出两年。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合同法则另辟蹊径,对未若约定金额予以赔付,或未将理赔事宜通知投保人等情况作出了详尽规定。倘若投保人在理赔有效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或未能提交理赔申请,那么他们便可申请理赔时效的适当延长,但此种延长的时长不应超过理赔时效的两倍。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在理赔期限内未履行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增加利息或按日计算的迟延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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