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发追尾走了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追尾事故之后,在赔偿前车损害之前,根据现行的交通处理规定,负有全部责任者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是百分之百。这部分经济赔偿将由保险公司依照"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条款进行赔付。至于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头端受损情况,具体的赔偿方式取决于事故经过的具体情形。例如,倘若交警部门判定此事故是由于驾驶员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导致的,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车主自行承担;反之,若事故是由于后方车辆撞击并向前挤压所致,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后方肇事车辆负责赔偿。无论何种情况,该车辆的保险公司均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理赔。至于自己车辆尾部遭受的撞击损失,则应由后方肇事车辆负责赔偿。然而,对于最后一辆撞击前方车辆所引发的损失,其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首先,撞击前方车辆所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条款进行赔付;其次,对于车辆头部的损失,同样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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