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不赔的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双方共同磋商,决定由车辆所有人亲自陪伴至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简称“强险”)范围之内负责本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义务,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1万元整;伤亡赔偿额度则设定为人民币11万元整;而财产损害赔偿额度则设定为人民币2000元整。若肇事车辆还购买了其他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话,则应当在这些相应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付;如有任何不足之处,则应由肇事车辆的车主按照其所负责任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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