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保险公司赔偿交通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何明确事故责任方并制定合适的索赔策略,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然而,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例如被告同时购买了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通常为同一家保险公司)时,我们只能列明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原告。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还会建议将保险公司与汽车车主一并作为共同被告纳入诉讼程序之中。以下是关于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期限以及所需准备材料的详细说明:
首先,关于诉讼程序方面: 1.一审阶段: (1)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请求; (2)立案审查; (3)若符合立案条件,则通知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诉讼费用,缴费成功后正式立案; (4)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案件受理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主审法官。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 其次,关于所需准备的材料: 1.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面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等); 2.前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文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以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4.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等;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等;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需申请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书)等信息;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相关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就事实及责任所作出的认定(如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应准备相关证据以求推翻原认定,但实践中难度较大); 12.肇事司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的相关证明;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以及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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