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谁的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损时,若此事件的责任方系该机动车自身,则应首先由承保该机动车之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之内予以赔偿;倘若仍有不足之处,再由承保该机动车之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之约定进行赔偿;若在此基础上依然存在亏损或未能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情况,最终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行为之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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