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狗撞死了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机动车辆意外撞击致死宠物体型犬只,作为承担此项交通事故全责的机动车驾驶员及未能充分履行宠物管理职责的饲养者均应各自承担相关责任。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所谓“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即为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于每一次保险事故所涉及的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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