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有伤者可以代位追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出现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确存在实施代位求偿之可能,然而这一前提条件须为人为造成,即由于第三方有意或无意导致。
在此等情况下,被保险的当事人有责任将其追偿权利移交给保险公司,并负责向第三方提出索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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