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怎么销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交通事故的相关处理流程中并不要求必须前往特定机关进行注销备案,根据交管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与时限规定,若受害方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到达有权参与调解决定的交管部门,则该事故将被视为自动撤销案件处理。
关于交通事故的举报材料准备方面,建议您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获取保险单据,核对行驶证以及驾驶证; 其次,请驾驶车辆至对应的保险公司办公地址; 最后,在该公司所属的理赔部填写并提交《车辆出险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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