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强保1.8万赔付合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8万元是否合理?
如您所知,中国机动车辆强制保险(交强险)中所规定的一万八千元的赔偿额度,乃是针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情况下导致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而设定的赔偿极限。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的赔偿措施是无条件执行的,即无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责或者过错程度如何,其都将依照交强险的保险条款在保险责任范畴之内进行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由于受害人自身故意行为所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以下为具体的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与赔偿标准: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十八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一万八千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两千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一万八千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一千八百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最高赔付金额为一百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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