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车撞死人了,有保险自己还要赔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下,即便存在投保状况,也并不必然意味着肇事者无需自掏腰包进行赔偿。
通常而言,此类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将交由相应的保险机构负责解决。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避责任之后,倘若涉及其所驾驶的机动车投有强制性保险,则相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而如果该机动车未投有强制保险,那么在特定情况下涉及到被侵害人身伤亡的抢救及丧葬费用时,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一)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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