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要赔交通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被追尾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时,我们通常有权利主张交通费赔偿。
所谓交通费,指的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就医过程中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 这些费用一般都需要以正式的票据作为依据,像公交费、地铁费以及出租车费等都包含在内。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所主张的交通费用必须是合理且必要的,要与就医的地点以及时间等相契合。 比如说,如果受伤之后需要进行转院治疗等情况,那么相应的交通费用也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然而,要想成功主张交通费,就必须提供相关的票据等证据来进行证明。 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么可能就很难获得对方对交通费赔偿的支持。 总的来说,当被追尾且对方全责时,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是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交通费的。 比如,一位伤者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医院接受了初步治疗后,根据医生的建议需要转到另一家更专业的医院继续治疗,那么在这期间所产生的出租车费等交通费用,就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只要能够提供相应的票据等证据,一般都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被小李追尾,交警认定小李负全责。小朱受伤就医,其间产生了公交、地铁和出租车等交通费用,且都有正式票据。小朱转院时产生了额外交通费用。小朱向小李主张交通费赔偿,但小李以小朱转院交通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被追尾且对方全责时,小朱有权主张合理必要的交通费赔偿。 2、小朱提供了相关票据,其就医及转院的交通费用如果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小李应给予赔偿,小李仅以不合理为由拒绝赔偿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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