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全责受伤了对方要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瓶车在全责的情况下受伤,对方通常是有赔偿义务的。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明确规定,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倘若这部分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那么不足的部分就由侵权人来承担。 就电瓶车全责的这种情形而言,对方作为侵权人,应当对因事故给受害者(也就是你)所造成的一系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为了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这是用于受伤后的医疗救治的;误工费,因为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护理费,用于照顾受伤者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在就医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然而,如果对方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等相关保险,那么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就可能会发生变化。 具体到赔偿事宜,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共同商讨赔偿的细节和金额。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瓶车与小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小朱负全责。小朱受伤后,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小李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小李认为小朱全责自己不应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虽小朱全责,但小李为机动车方,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小朱的损失。 2、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才由小朱自己承担,小李认为小朱全责就无需赔偿是错误的。小朱有权要求小李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若协商不成,小朱可起诉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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