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多久出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会在现场调查开始后的十日内完成制作。
倘若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那就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后的十日内把认定书制作出来。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环节,就必须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下来的那一天起的五日内把认定书制作好。 要是交通肇事情节比较复杂,并且还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话,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可以额外延长十五天的时间。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只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最多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不过要特别注意,延长的时间绝对不能超过三十天。 总而言之,刑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实际的情况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 比如在一些交通肇事情节极为复杂,需要多次检验、鉴定的案件中,可能就会用到延长出具时间的规定;而在一些简单明了的案件中,可能就会按照规定的十日内完成制作。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后被查获。涉及检验、鉴定环节,相关意见确定后五日应制作认定书,但小胡认为交通管理部门超过五日才出具认定书,存在程序问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车辆及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涉及检验、鉴定的,从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本案中若确超五日,程序上可能存在瑕疵。 2、若案件存在复杂情节,需检验、鉴定且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时间,但需符合相应条件。若不符合延长条件而超期出具,相关部门可能需对程序问题作出解释或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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