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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还用结案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本身压根就无需“结案”这一说法。
它其实就是交通管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所作出的认定凭据,在其出具之后,便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进程当中,往往会存在一系列后续的程序。
比如说,双方会进行协商,就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沟通与洽谈;还可能会有调解的环节,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出面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要是协商调解不成,还可能会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只有当这些后续的程序全部顺利完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能够被明确地界定清楚,并且相关的赔偿等问题也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整个交通事故案件才能够真正地被称作“结案”。
由此可见,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仅仅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罢了,它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案件的结案。
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仍然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交通事故得到圆满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后,小朱认为认定书出具就意味着结案了,不用再处理赔偿等事宜,但小李认为后续还应协商赔偿等,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只是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凭据,出具后虽有法律效力,但它不等同于案件结案,只是案件处理的重要环节。
2、交通事故处理存在后续程序,如协商、调解、诉讼等,只有当这些程序完成,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赔偿问题妥善处理,案件才算真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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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3: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