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必须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出具并不一定要求双方都到场。
通常来讲,交警会凭借现场勘查以及调查取证等一系列相关材料来制作这份认定书。 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场,这并不会对事故认定的形成产生阻碍。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之中,例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持有异议,那么此时就很可能需要双方到场,以便进行陈述和申辩等相关事宜。 倘若双方对于事故认定结果均无任何异议,即便他们并未亲自到场,认定书也会依照法律规定被送达给双方。 总之,是否需要双方到场并不是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得以作出的必备条件。 关键之处在于,交警会依据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工作。 只有在充分收集和分析各种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的具体要求,才能准确地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合理与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准备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小朱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小李则到场配合。小李对初步认定结果无异议,但小朱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认为自己不应担责,争议点在于小朱不到场是否影响认定书出具。 案情分析: 1、小朱无正当理由不到场不影响认定书的出具,交警可依据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等材料制作认定书。 2、小朱虽对认定结果有异议,但交警是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证据、结合法律要求的基础上作出认定,只要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认定书依然公正、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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