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责任书超过60天还有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责任书的作出时间通常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10日内完成。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这个时间可以延长至15日。 倘若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还能再额外延长5日。 按照法律规定,若超过60天还未作出责任书,那通常是不合法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超过规定期限作出的责任书,其证据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对超过期限作出的责任书提出异议,就需要对其合法性与真实性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然而,实际情况是复杂的,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来判断。 比如,可能会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责任书的作出延误。 如果确实有这样的延误情况,并且能够合理地说明原因,那么责任书仍有可能被认可。 但要是无法说明合理原因,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超过60天未作出的交通肇事责任书存在一定的风险,当事人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必须谨慎对待,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肇事,交警处理事故。正常应10日内作出责任书,特殊可延至15日,经批准还能再延5日。但小朱的事故超过60天还未收到责任书。小胡作为事故另一方认为责任书超期,证据效力存疑,小朱则称可能有特殊原因。 案情分析: 1、按规定超60天未作出责任书通常不合法,其证据效力可能受影响。 2、若小朱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延误,责任书可能被认可,否则可能影响当事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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