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车能提出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责任书已经出具后,在特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车辆是能够被提出来的。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车辆而言,倘若缴纳了保证金,或者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担保,那么车辆就可以被取走。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车辆被扣押而给当事人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带来损失。 要是车辆是被当作物证扣押的,在完成检验、鉴定等相关工作之后,并且不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必须继续扣押的情形,此时也可以申请提车。 然而,要是交通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且尚未处理完毕,又或者车辆存在其他违法情形需要进一步展开调查等情况,那么车辆很可能会继续被扣押。 具体到是否可以提车,这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 比如说,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人员伤势不重且责任明确,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车辆可能很快就能被提走;但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涉及多人伤亡且责任认定较为复杂,车辆的扣押时间可能就会相对较长,直到所有相关事宜都处理妥当为止。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责任书后,小朱想提车。小朱认为自己缴纳了保证金就应提车,但小胡交警表示事故涉及人员伤亡尚未处理完不能提车。小朱觉得自己权益受损,认为自己符合提车条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在一般情况下可提车,但本案涉及人员伤亡未处理完。 2、事故情况不同提车规定有别,小朱虽缴纳保证金,但人员伤亡未处理完属于不能提车的情形,小胡交警的做法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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