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可以主动承担主要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故现场等实际情况进行制作。
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秉持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以相关证据为基础来认定事故责任。 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不会主动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认定是基于对现场情况、各方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倘若当事人事后察觉到自己或许应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在收到认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复核结果并不一定会改变原有的认定。 这是因为复核过程也是基于现有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再次审查,并非随意更改。 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各方都有责任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以及责任认定的依据。 不能随意自行更改责任认定,必须保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 如果对认定书的内容存在异议,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复核等方式来进行处理,而绝不能主动去改变其原本经过严谨认定的结果。 总之,事故认定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客观性,它是对事故责任的明确界定,不能随意且主动地承担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主要责任。 各方都应尊重并遵循这一认定结果,以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等作出事故认定书。小朱事后觉得自己可能应担主责,但认定书认定小李主责。小朱想更改责任认定,在未申请复核的情况下,想让交通管理部门主动承担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拒绝。 案情分析: 1、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是基于多因素综合考量的,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不会随意更改。 2、当事人若对认定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而不是要求部门主动承担不符合事实的责任。 3、各方应尊重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以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与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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