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两家换地25年还能要回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两家换地25年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有书面协议且约定不得反悔的情况 若两家当初换地时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清晰明确地约定了不得反悔这一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签订的,那么此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例如,协议中详细说明了换地的范围、用途以及不得反悔的条款等,那么在协议有效的期间内,一般是不能要回土地的。 二、没有书面协议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如果两家换地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或者虽然有协议,但对于换地的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约定不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未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可以主张要回土地的。 不过,如果换地后对方对土地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比如开垦荒地、改良土壤、修建灌溉设施等,使得土地的价值得到了显著提升。 那么,主张要回土地的一方可能需要对对方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两家25年前换地,小朱现想把地要回。争议点在于换地时有无书面协议及约定是否明确。当初若有书面协议且约定不得反悔,小朱能否要回;若没有协议或约定不明,小朱要回土地是否需补偿小李。 案情分析: 1、若有书面协议且明确约定不得反悔,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下,协议有效,小朱一般不能要回土地,因其受协议法律约束力。 2、若没有书面协议或约定不明,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未依法变更登记时,小朱可主张要回土地。若小李对土地有大量投入使土地价值提升,小朱要回土地需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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