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被撤销的。
其一,当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时,其二,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即协议的结果明显对一方当事人极为不利,与公平原则严重相悖,也可成为撤销的理由。 其三,倘若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或者以胁迫方式,给对方造成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不得不签订协议,那么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然而,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它有着一定的期限要求。 一般来说,受损害方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一旦超过这个期限而未行使,调解协议书便会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就不能再对其进行撤销了。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是否可以撤销,而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来准确判断是否能够撤销该调解协议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邻里纠纷达成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后小朱认为签订时对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且协议结果对自己显失公平,小李有欺诈胁迫行为,想撤销协议,小李则认为协议有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自己对协议内容存在根本性错误认识,符合重大误解情形,那么该调解协议可能被撤销。 2、若协议结果明显对小朱极为不利,违背公平原则,小朱以此主张撤销有一定合理性。 3、若小朱能证实小李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其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小朱有权请求撤销。 4、若小朱知道撤销事由超过一年未行使撤销权,调解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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