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书签字后可以重新起诉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和解书签完字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和解协议的相关内容,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再次提起起诉的。
和解书是由双方出于自愿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 不过呢,如果在和解协议里面明确地规定了不可以再次起诉之类的条款,并且这些条款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进行起诉了。 要是和解协议不存在上述那种限制条件,一旦有一方违反了协议,另一方就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这种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当中的义务,或者让对方承担起违约责任。 总之,对于和解书签字之后的可诉性问题,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和解协议内容来进行判断。 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协议当中的各项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起诉,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和解书后,小朱未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小李欲起诉小朱,但和解协议中有“不得再次起诉”条款,双方就小李能否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和解协议明确规定了不得再次起诉之类条款,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小李不能再起诉。此条款在双方自愿达成且合法时,对双方有约束力。 2、若和解协议不存在限制起诉的条款,小朱违反协议,小李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小朱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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