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务员签的合同公司需要负责什么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务员所签署的合同,公司通常有义务承担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应责任。
当业务员是在其本职工作的范畴内签署合同,并且合同的内容既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违背公司自身的规定时,通常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是公司的行为。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按时支付款项、准确提供货物或者优质的服务等。 然而,如果业务员超越了其所被赋予的权限去签订合同,那么公司在对该合同进行追认之后,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要是公司不予追认的话,可能就需要由业务员个人来承担责任了。 不过,即便公司不追认,公司也可能需要对合同的相对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等相关责任。 此外,公司还应该对业务员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来避免因为业务员的不当行为而给公司带来各种法律风险。 总之,公司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仔细地进行判断,然后再确定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业务员。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符合公司规定。但小胡(公司领导)称小朱签此合同超越权限,公司拒绝追认。小李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公司认为应由小朱个人负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在本职工作范畴内签合同,公司应承担责任。 2、现公司称小朱越权且不追认,按规定若公司不追认可能需小朱担责,但公司可能要对小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公司应加强对业务员签合同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