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协议书丢了还能补回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赔偿协议书不慎丢失时,是有办法尝试补回的。
倘若这份协议书是双方出于自愿而签订的,并且没有违背法律法规,那么就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重新拟定一份书面协议。 在新协议中,要清晰地写明之前协议的关键内容,以及双方各自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 要是对方同意并且重新签订的协议经过了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那么它就具备法律效力,能够替代丢失的那份协议。 2.要是对方不愿意重新签订,此时可以考虑借助其他途径来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其具体内容。 比如留存下来的协议复印件,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协议的大致情况。 还有与协议相关的其他证据,像转账记录,它能够证明协议中涉及到的款项往来情况; 以及沟通记录,这些都可以辅助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具体内容。 3.然而,如果协议涉及到非常重要的法律权益,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地进行证明,那么就可能会给后续的维权等工作带来一些麻烦和困难。 总之,在面对赔偿协议书丢失的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合适的措施去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不慎丢失,小朱找小李协商重新拟定一份,小李起初不愿。小朱主张按原协议关键内容重签,小李则认为没必要。后小朱提出用复印件、转账记录等佐证,小李仍存异议,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要重签协议。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自愿签订原协议且不违法,理论上可协商重签。小朱要求重签符合弥补丢失协议的常规做法,若小李同意并签字盖章,新协议具法律效力。 2、小李不愿重签时,小朱提出的复印件、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协议存在和内容,但若涉及重要权益且无法有效证明,维权或遇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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