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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处买卖合同可以用复印件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公证机关对于合同原件具有更为重大的举证责任和审查权限,规章制度上明确要求需出具建筑物买卖合同的原始文本以进行公证程序。
持有原文则意味着合同信息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合同条款和各签约方的意愿。
相比之下,复印本则可能面临被人为篡改或残缺不全等问题,从而难以保证其公正性和有效性。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若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复印本与原件完全相互吻合,并且确因某些原因无法提交原件的话,公证机构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考虑,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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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