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的效力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合同时,对于尚未履行的条款应立即终止其履行力;
而针对已完成履行的部分,则需依据实际履行状况及合同性质进行判断,当事人可据此申请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且还有权利向对方索要相应的损失赔偿。 若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被解约的话,则解除权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予以排除。 当主合同经解除后,担保人对于债务人行将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必须依照担保合同的特殊约定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有另行约定的,则须依其约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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