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合同违约而引发解除合同条款的普遍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项:首先,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者隐含的方式表达对其主要债务的拒绝履行,或者采取了任何可能破坏合同诚信原则的行为举止;
其次,如果另一方当事人由于延期履行了主要债务且经过同等法律地位的另一方已给予警告并且在合理范围内向对方发出通知后,对方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主要债务; 最后,如果任何一方契约主体存在故意拖延履行义务或者实施了任何显著的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以致于不能够实现合同的基本宗旨以及赋予双方当事人设定该合同的固有利益。 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享有充分的权力,通过解除合同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与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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