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最高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害儿童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所以说,性侵儿童最高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幼童的不满14岁的,从重处罚。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幼女,情节不是恶劣,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猥亵儿童罪相关法律规定 1、定义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2、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应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3、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237条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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