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有哪几种形式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过虚构不存在的法定单位或伪造他人代理身份,富贵谋合以行诈骗之实。
如冒用他企名义而缔结商贸合约以图钱财,是为典型的诈骗手段。 此外还有以伪造、篡改、损毁等方式变更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以此作为担保,进而实施合同欺诈行为。 例如,使用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作为保证申明达成合同协议。 此类行为通常表现为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并履行相关合同。 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迅速逃离现场,以达到诈骗目的。 最后,还包括采用其他各种手段,如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等,从当事人手中骗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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