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项,其核心概念为当事人如何通过争取某些特定因由以避免其就违约行为所应担负的相应法律责任。
这类免责事由则可细分为两类,分别是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第一,法定免责事由。
这主要是基于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定义,例如不可抗力。
具体而言,不可抗力乃是那些无法藉由人类的预见能力、预防措施以及自身努力所能防止或解除的外部环境状况。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可抗力属于客观存在的现象,不为人的意志所左右,且有着其不可预测性、不可避免性以及无法自发战胜的特征。
其次,约定免责事由。
它是指双方当事人于合同时经过明确条款达成协议所约定的免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