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协议是否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如此。
当协议以书面合同形体签订时,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或者加盖印章之际起,该合同即宣告成立。 双方通过签名、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他人代为签章等方式来表明对于合同的确认也是被认可的。 但是,若在此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责任,或者协议中明确注明必须加盖公章,那么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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