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描述的赠与合约是可以被撤回的:
首先,如果受赠者在严重侵害赠予人的权益以及未能如约完成赠与义务等情况发生时,赠予人的法定继承人员或者代理机构都有权利撤回该项赠送; 其次,在赠予的财产权益尚未真正转移至受赠人手中之前,赠予人有权随意地撤回此项赠送行为,但需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条款则不在此范围之内; 最后,如果遇到其他符合从法律角度规定的可撤销赠予的条件,同样也可以进行上述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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