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还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合同正式解除之后,当事人仍保有获得损害赔偿的法定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若已经实施的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履行的具体状况以及合同本身的特性,选择申请复原原状亦或是采用其他相应的补偿措施,同时有权依法主张其财务上的损失、利益受侵失等得到合理和合法的弥补。 因此,当合同被解除之后,如其中一方确实遭受了亏损或损害,依然具备向肇事者(即造成损失之责任方)提出经济赔偿的法理依据及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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